猶記得 1980 年代末期,當我還在唸小學的時候,經常可以聽到節育的宣導。像是,「一個孩子不嫌少,兩個孩子恰恰好」,至今我還能琅琅上口呢。曾幾何時,現在政府憂心的不再是「人口爆炸」,反而是「亡國滅種」了。
總生育率 (Total Fertility) 是衡量生育行為的重要指標,其定義為育齡婦女各年齡層生育率之加總。在假設婦女生育步調恆定的情況下,總生育率可詮釋為:平均一個婦女終其一生將生育多少子女。此種詮釋擁有迷人的直觀特性,因而獲得廣泛的採用。問題是,婦女的生育年齡不斷延遲,這樣的詮釋將低估實際生育數。事實上,生育數減少、延遲生育,皆會使生育率下降。前者稱為總量效應 (quantum effect),後者稱為步調效應 (tempo effect)。2005 年臺灣剩下 9 個山地鄉的總生育率高於 2.0,這不見得能預期只有這 9 個山地鄉的女性,平均將會生兩個孩子以上。
都市化、工業化、女性教育程度、嬰幼兒死亡率,是傳統人口研究最常用來解釋生育率差異的概念。而過去在臺灣的實證研究,也發現族群對生育率有顯著影響。近年來,女性就業的情況愈來愈普遍,以及新進的外籍新娘開始生兒育女,都成為可能影響生育率的人口社經因素。
不過,經常看這個部落格的人大概也猜得出來,我更關心的議題是什麼。老狗變不出新把戲,我強調的是「模仿」對生育行為的影響。當人們決定生幾個孩子、何時生孩子時,不會只考慮自己的社經條件而已。他們還會去參考周遭有類似情況的人們,看看別人生了幾個孩子、何時生孩子。因此,一旦某群人開始減少生育或延遲生育,與這群人接觸的人們便會得到減少生育或延遲生育的訊息,仿而效之。後者一旦跟進,又會回饋訊息給前者,強化前者減少生育或延遲生育的決定。不斷回饋的結果,使得生育率的變化往往超乎人口社經因素的預期。由於人群接觸機會總是與地理空間的鄰近性有關,因此一個地區的生育率,可影響其鄰近地區的生育率,形成擴散。
例如 2001 年某鄉鎮的總生育率,一方面受 2000 年人口社經因素的影響 (為什麼是前一年?生育總得懷胎十月嘛!);另一方面,也受其鄰近鄉鎮過去總生育率的影響。所謂「過去」,我們姑且定義為過去五年。寫成迴歸式,就成為下面的樣子:
2001年某地總生育率 = α + β*2000年某地人口社經因素 + ρ*1996~2000年鄰近地區平均總生育率 + ε
如同預期,非農工作人口比例愈高的鄉鎮 (反映「都市化」與「工業化」的程度),總生育率愈低;女性受高等教育比例愈高的鄉鎮,總生育率愈低;相較於鶴佬人,客家人、原住民愈多的鄉鎮生育率愈高,外省人愈多的鄉鎮生育率愈低;越南籍、印尼籍佔女性配偶比例愈高的鄉鎮,生育率愈高。
出乎意料的是,嬰兒死亡率與總生育率的關係不顯著,這與二十年前的研究不同。可能的原因是,當前嬰兒死亡率已降至極低的水準,對生育行為的影響程度有限。此外,女性就業比例與總生育率的關係,也不明顯。
迴歸式中的 ρ 為 0.2,並達到統計顯著水準。這意味著,若鄰近鄉鎮過去五年的平均總生育率降低 1,則觀察鄉鎮的總生育率額外降低 0.2。假設婦女的生育步調從此之後恆定不變 (當然是不可能的),那麼就可以詮釋為:若鄰近鄉鎮的人平均少生 1 個孩子,則觀察鄉鎮的人就會額外少生 0.2 個孩子。
相關閱讀:
總生育率下降的表象與實際
生育率(一)
生育率(二)
Fertility Decline in the Developed World
延伸閱讀:
Tolnay, Stewart E. (1995) The spatial diffusion of fertility: a cross-sectional analysis of counties in the American South, 1940.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60(2), 299-308.
Montgomery, Mark R., and John B. Casterling (1993) The diffusion of fertility control in Taiwan: evidence from pooled cross-section time-series models. Population Studies, 47, 457-479.
地理能夠解釋投票行為嗎?
- Jun 25 Mon 2007 22:06
生幾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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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文
政府政策的影響力真的不容小覷,十幾年前的節育政策透過擴散傳播造成的社會乘數效果竟是如此大,當然其他社經因素也有推波助瀾的效果...然而對於這樣的現象我個人認為沒有所謂的好或不好,因為這是過去選擇與取捨的結果.只是我們是否有去承擔後果的能力? 也就是轉型與發展所附帶的少子化與人口老化的結果...不過也不用過於悲觀,當初的政策決定的確有其時代背景的考量也享受了某方面的好處,至於承擔後果的能力呢...我相信生命會自己找到出口的,哈!總生育率(TFR)的定義應該是假設一個婦女在各年齡生育的機率等同於該年度該年齡婦女生產的機率,終其育齡會生多少小孩.翻成白話,就是說假設一個婦女15歲時生育數目的期望值等於該年度全國15歲婦女的生育期望值,16歲時生育的機率等同於該年度全國16歲婦女的生育期望值......
將全部的生育機率加總所得出來總生育數目的期望值.當然用微積分做更為精準.但是這是一個假定狀況下的機率
最完整的生育率當然是等一個世代(cohort)的婦女結束育齡後統計平均生育.問題是這個數字只是回答過去的趨勢,並沒有預測能力.簡單來講,你只有等那個世代的婦女過了45歲之後才能知道那個世代的真實生育率.問題是我們如果需要知道當下尚在育齡的婦女生育的趨勢,就只能用這種方法估計,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現在在估計上很多修正讓估計更精確,這到也不再是一翻兩瞪眼無解的議題,這是這問題很複雜,不是這篇幅可以討論,就先說到這裡
我想離婚也會「模仿」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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